为确保招生复试程序规范,录取结果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及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一、复试原则
严格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加强信息公开和过程监管,确保选拔录取质量。
二、复试分数线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情况,经研究决定,我所2023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进入复试分数线为:
专业课成绩≥75分,且英语考试成绩≥60分(英语免考生成绩视为≥60分)。
初试成绩请考生登录国科大招生信息网自行查询。
三、复试安排
1. 复试时间:2023年4月23日 (周日)
2. 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3. 其他:复试具体安排将通过邮件发送至进入复试考生邮箱,请耐心等待,及时查收邮件。
四、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综合素质考核及科研业务能力考核,采用本人汇报+专家组提问形式,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及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每位考生须准备8分钟左右的ppt报告,报告后由专家组进行提问(5分钟左右)。ppt内容应包括: 个人基本情况 、硕士期间学习及科研情况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及本人在其中的贡献点 、对报考专业领域的了解、个人感兴趣的研究方向、对博士期间开展研究工作的设想等。
五、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请考生自行前往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报告上须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并加盖体检机构专用章。体检必须包含以下项目: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生化五项、胸片、腹部彩超(肝胆脾胰肾)、内科、外科、视力及辨色。
纸质版体检报告须于2023年5月15日前邮寄至微电子所,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三号 中科院微电子所 教育处收,联系电话:010-82995669、010-82995774。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状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须下载《中科院微电子研究所招收博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附件2)并填写个人信息,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院系进行审查,非应届毕业生或境外学历应届毕业生生由档案所在地进行审查。
政审表原件须于2023年5月15日前邮寄至微电子所,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三号 中科院微电子所 教育处收,联系电话:010-82995669、010-82995774。
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七、拟录取
1.拟录取总成绩由学术审查成绩、综合测试(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录取总成绩 = 学术审查成绩×10%+综合测试(初试)成绩×40%+复试考核成绩×50%
其中:复试考核成绩包含综合素质及业务能力 的考核。
综合测试(初试)成绩以专业课考试成绩核定,英语考试成绩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结合导师招生名额,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报考导师有多名考生通过复试,最多拟录取2名考生(特殊支持团队及个人除外);通过复试但未找到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官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上报上级招生主管单位。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 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
(2)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者;
(3) 体检不合格者;
(4) 在初试或复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学术不端等行为的考生。
八、公示与争议解决
考生拟录取名单于复试工作结束后在我所网站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我所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995537。 国科大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8256714。
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所研招办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九、其他
1.本通知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3. 请考生随时关注官网相关通知,确保本人手机邮箱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进行复试及拟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3号
邮编:100029
电话:010-82995669、010-82995774、010-82995537
邮箱: yzb@ime.ac.cn
联系人:李老师、宋老师、崔老师
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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