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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慕明:须认清科研诚信“灰色地带”

稿件来源:中国科学报 黄辛 责任编辑:ICAC 发布时间:2019-09-16

  “‘灰色地带’的不端行为是科研失信最严重的地方,必须引起足够重视,‘重拳’出击。”日前,在由上海市科技工作党委、市科委、市教委、市科协联合举办的“科研诚信与创新”培训活动上,中国科学院院士、中科院脑科学与智能技术卓越创新中心主任、神经科学研究所所长蒲慕明说,“治理学术不端关键在于监管。设立独立的第三方监管机构,将极大推动科研诚信体系建设。”

  蒲慕明在报告中说,尽管伪造、不忠实、剽窃等违规行为后果很严重,但曝光概率并不高。蒲慕明认为,科研失信现象屡有发生,关键是对学术不端者的处罚力度不够。他说:“交通法规明令禁止闯红灯,如果有人闯了红灯却没有得到相应惩罚,那么心存侥幸的闯红灯者就会越来越多,科研失信亦是如此。”

  同时,处于“灰色地带”的学术不端行为是蒲慕明一直关注的领域。“灰色地带”,存在很大的界定模糊性,不同科研人员有不同的理解和认识。这才是科研失信最多的地方。“帮助科研人员认清科研诚信‘灰色地带’和陷阱,才能避免滑向科研不端的深渊。”

  对于科学研究中的不诚信行为,全世界是有基本共识的。2000年美国颁布了《关于科研不端行为的联邦政策》,明确了科研不端行为仅限于FFP,即伪造(Fabrication)、不忠实(Falsification)和剽窃(Plagiarism),并规定了判断标准。今年年初,上海发布了科改“25条”,给予科学家更多自主权。8月23日,上海在全国率先发布《关于科研不端行为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办法(试行)》,明确了不端行为的界定、投诉举报的渠道、查处的规则和程序,以及对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等。这被视为遏制科研失信的一记“重拳”。

  “关键是规则的监管及问责机制能否在科研单位真正落实。”在蒲慕明看来,对于科研失信,已经出台的条例、法规、管理办法可以在短期内给予相关人员惩罚,但从长远看,还是要各方携手建设科研诚信文化,做负责任的科研。只有这样,才能让科研人员处理好科研诚信与创新的关系,秉持严谨治学的科研态度,在心里筑起牢固的科研诚信防线。

  “科研诚信是一种文化。”蒲慕明特别强调,当科研群体普遍缺乏对科研诚信的认同、回避自己的责任时,群体中的科研行为“灰色地带”就会增长;而当科研圈里大部分人都严格对自己的数据负责、对论文负责时,学术不端行为就会大幅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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