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招生复试程序规范,录取结果公平公正,依据教育部、北京市及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一、复试原则
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保证博士研究生选拔录取质量。
二、复试分数线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2021年秋季入学博士招生考试统招统考初试进入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的通知》,并结合考生初试情况,经研究决定,我所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复试分数线为:
专业课成绩≥70分,且英语考试成绩≥60分(英语免考生成绩视为≥60分)。
三、复试安排
复试将在五一后进行,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将提前一周通过邮件发送至进入复试考生邮箱,请考生耐心等待通知,及时查收邮件。
四、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综合素质考核及业务能力考核,采用本人汇报+专家组提问形式,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及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每位考生须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报告,报告后由专家组进行提问(5分钟左右)。ppt内容应包括: 个人基本情况 、硕士期间学习及科研情况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及本人在其中的贡献点 、对报考专业领域的了解、个人感兴趣的研究方向、对博士期间开展研究的设想等。
五、拟录取
1. 拟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英语成绩)/2×40%+复试成绩×60%;
(初试免考英语的考生,英语成绩按70分核算)
复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20%+业务能力考核×80%。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结合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报考导师有多名考生通过复试,最多拟录取2名考生(攻关人才卡脖子工程团队除外);通过复试但未找到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官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上报上级招生主管单位。
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1)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在初试或复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学术不端等行为的考生。
六、公示与争议解决
考生拟录取名单于复试工作结束后在我所网站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我所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995537。 国科大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8256714。
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所研招办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3号
邮编:100029
电话:010-82995669、010-82995774、010-82995537
邮箱: yzb@ime.ac.cn
联系人:李老师、宋老师、崔老师
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
研究生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