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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子研究所关于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19

所属研究生:  

  微电子研究所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按照《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微电子所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5.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所学课程无补考或重修科目。 

  6.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博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 

  2)获得发明专利或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及以上且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 

  3)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科技、文化等竞赛性活动,成绩优异; 

  7. 硕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应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文化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 

  8.已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所用的科研成果材料,再次申请时不可重复使用。 

  二、材料报送 

  请符合参评条件的同学填写附件《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并附“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文件通知复印件。 

  电子版请发邮箱至:pangxiaomin@ime.ac.cn 

  纸质版报 科教融合中心 B317-2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8年930日。 

  二、 答辩准备 

  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需同时准备10分钟的答辩 

  PPT(含提问2两分钟),内容主要包括①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专利等);②学习成绩;③科研能力;④综合素质等。 

  答辩时间:2018年109日(暂定) 

  附件:1、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2、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微电子研究所 科教融合中心 

20189月1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