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研究生:
微电子研究所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按照《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微电子所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5.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所学课程无补考或重修科目。
6.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博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
(2)获得发明专利或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及以上且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
(3)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科技、文化等竞赛性活动,成绩优异;
7. 硕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应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文化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
8.已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所用的科研成果材料,再次申请时不可重复使用。
二、材料报送
请符合参评条件的同学填写附件《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并附“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文件通知复印件。
电子版请发邮箱至:pangxiaomin@ime.ac.cn
纸质版报 科教融合中心 B317-2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8年9月30日。
二、 答辩准备
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需同时准备10分钟的答辩
PPT(含提问2两分钟),内容主要包括:①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专利等);②学习成绩;③科研能力;④综合素质等。
答辩时间:2018年10月9日(暂定)
附件:1、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2、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微电子研究所 科教融合中心
2018年9月19日
研究生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