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要求,2022年度微电子所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全过程的指导、管理及监督,并对拟录取结果负责;
2. 教育处负责具体招生组织工作,并对参与审核、命题、复试等相关工作的专家进行招生政策及规章制度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确保工作质量。
二、材料提交
考生须于4月19日前将《中国科学院大学2022年招生网络远程考试/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本人签字后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yzb@ime.ac.cn,材料请按“准考证号-承诺书-姓名”命名,邮件主题按“准考证号-承诺书-姓名”命名。
三、考核
1. 学术审查
专家组对所有准考考生进行学术资格审查,并给予量化打分。
2. 综合测试(初试)
1) 综合测试包含专业课考试及英语水平考试两项,本次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 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及格。任意一项不及格者,无复试资格。
3) 考试时间安排
2022年4月23日,08:30-11:30—— 专业课考试
2022年4月23日,14:00-17:00—— 英语水平考试
3. 复试考核
1) 综合测试合格者进入复试考核环节;
2) 复试分为综合素质考核及业务能力考核,采用本人汇报+专家组提问形式,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创新意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每位考生须准备不少于20分钟的PPT报告,报告后由专家组提问,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PPT内容应包括:
> 个人基本情况
> 硕士期间学习及科研情况
>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及本人在其中的贡献点
> 对报考专业领域的了解,个人感兴趣的研究方向
> 对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开展研究的设想
> 其他重要内容
3) 复试具体安排后续另行通知。
4. 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 = 学术审查成绩×10%+综合测试成绩×40%+复试考核成绩×50%
复试考核成绩=综合素质×20%+业务能力×80%
综合测试成绩以专业课考试成绩核定,英语考试成绩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请考生自行前往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上须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并加盖体检机构专用章。体检必须包含以下项目: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肝功能(常规三项,其中必须包括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胸透、腹部彩超、内科、外科、视力、色弱色盲。体检报告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
考生须填写《中科院微电子研究所招收博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附件2),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院系审核,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地审核。政审表原件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六、拟录取
1. 我所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根据总成绩排序,结合体检、政审情况后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研究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上报上级主管单位。
2.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 任一考试科目成绩及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
2) 体检不合格者;
3) 政审不合格者;
4) 考试/复试过程中有任何作弊行为、将试题发给他人、干扰或影响他人正常考试、使用规定面试平台以外的软件等;
5) 有其他违规违纪情况。
七、公示与争议解决
考生拟录取名单在研究所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我所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995537。
考生如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须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2个工作日内向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2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八、其他
1. 本通知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 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3. 请考生随时关注微电子所官网相关通知,确保本人手机邮箱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进行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 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3号 中科院微电子所教育处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人:李老师、宋老师
联系电话:010-82995669、010-82995774
电子邮件:yzb@ime.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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