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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子所通过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验收考核被认定为2011年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2-05-15

  2012年3月,微电子所顺利通过朝阳区知识产权局和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验收考核,被认定为2011年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并获颁《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证书》。

  近年来,微电子所积极探索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新模式,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管理流程规范化、管理质量监控、转移转化机制建设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创新性举措,使全所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质量、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加强知识产权运营等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微电子所拥有授权专利三百多项,发表论文千余篇,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十三项,登记软件著作权九项。仅2011年,微电子所申请专利总量就达一千余项,较2010年翻了一倍。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占95%,PCT申请二百余项。

  微电子所知识产权管理以科技处为核心,管理全所各项知识产权工作,全所十一个研究室内分设知识产权辅助人员,以协调各研究室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科技处作为管理核心,负责与科学院、国家知识产权局、朝阳区知识产权局、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以及各处/研究室等部门的沟通,一方面发挥联系窗口的作用,另一方面为其他各部门提供各种数据资料,执行各项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在2010年5月,微电子所成立了知识产权委员会,成员来自各研究室的技术专家,主要职责为审查所内专利及评审代理公司,为推动微电子所专利价值化的进程中起了先锋指导作用。同年9月,微电子所颁布了《微电子所保护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内容涵盖总则、知识产权归属、知识产权管理、奖励与扶植,以及法律经济责任五大部分,并分别制定了详细的规范。在2011年7月,微电子所还修订了《微电子所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明确了专利转移转化收益的分配,保障了发明人的权益,从而进一步激励发明人提供高质量高价值的专利,并积极参与到专利的转移转化工作中来,推动专利的产业化和价值化。

  从2011年3月到现在,通过一年来的积极工作,微电子所成功通过了2012年北京市专利试点工作的考核,这对微电子所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微电子所可以享受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和朝阳区知识产权局更多优惠的资助政策,另一方面在参加北京市各类专项资金的申报,以及推荐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微电子所将获得更高的优先权,从而对微电子所知识产权工作的建设和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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