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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

关于2018年研究生学费收费工作的通知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14

  各研究所研究生部、校部各院系: 

  现将2018年研究生学费收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费交费范围 

  学习时间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应按照要求缴纳学费,定向生(在职)根据研究所与学生签订的招生录取协议确定是否交费。 

  二、缴费名单报送: 

  为提高交费名单准确性,今年试行通过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的奖助系统完成收费名单维护、缓交申请和审核、学生贷款信息提交。通过奖助系统申请缓缴学费和提交助学贷款有关信息的,不再需要纸质申请材料寄送国科大。已经将纸质版材料寄送国科大的,可以不再系统操作。 

  请各研究所、院系于921日前登陆奖助系统的缴费管理,维护缴费名单,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一)研究所角色: 

  可维护确认学生缴费、缓缴名单,查看学生贷款信息。 

  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进入“奖助系统”。第一步,选择“缴费管理”,点击“确认缴费名单”,生成的缴费名单默认为全部学生都需要缴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学生名单列表点选,“批量改为不需要”或“批量改为需要”。 

  第二步,对于缓缴的学生,待学生提交缓缴申请后,点击“初审缴费名单”,进行确认。研究所可查看贷款学生信息,不需要对贷款信息进行操作。 

  第三步,点击“上报缴费名单”,“确认无误,提交”,名单提交至学生处。 

  (二)学生角色: 

  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模块下的“资助事务办理”,可申请缓交或提交贷款回执信息,根据系统要求进行填写。正常缴费学生无需操作。 

  三、交费方式 

  国科大将在2018920日,进行学费的批量扣缴。 

  四、关于助学贷款有关事宜 

  学生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可通过“奖助系统”的“资助事务办理”模块提交贷款的相关信息,国科大学生处即可汇总信息并进行相关工作,学生在系统中提交了信息,可不须将纸质材料上交。 

  学生办理了其他银行(比如地方农村信用社等)的生源地贷款的,如有需要国科大财务和学生处盖章的回执材料才能完成贷款手续的,还需要持纸质版材料到财务和学生处盖章。 

  五、相关咨询电话 

  计划财务处:010-88256117 

  学生处:010-8825615488256076 

学生处 

2018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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