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招生考核程序规范,录取结果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及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一、整体原则
严格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统筹安排、严格组织,加强信息公开和过程监管,确保选拔录取质量。
二、考核
考核分为综合测试(初试)及复试两部分。
(一)综合测试(初试)
综合测试包含专业课、英语及思想政治三项内容,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初试时间: 2025年5月26日上午9:00-12:00
初试地点: 微电子研究所科研楼(具体考场以准考证显示信息为准)
考生须于5月24日—5月25日期间,登录博士报名系统,在“报名结果—准考证打印”页面,自行下载并打印纸质准考证。
(二)复试
复试采用本人PPT答辩汇报+专家组提问形式,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意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每位考生须准备8分钟左右的PPT报告,报告后由专家组提问,时间为10分钟左右。PPT内容至少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学习及科研情况、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及本人在其中的贡献点、对报考专业领域的了解,个人感兴趣的研究方向、对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开展研究的设想、其他重要内容等。
复试时间: 2025年5月26日下午14:00
复试地点: 微电子研究所科研楼A座320会议室
考生应于5月26日下午13点前提交答辩PPT电子版。
三、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请考生自行前往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报告上须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并加盖体检机构专用章。体检必须包含以下项目: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生化肝功、胸片、腹部彩超(肝胆脾胰肾)、内科、外科、视力及辨色。
纸质版体检报告原件须于2025年6月3日前邮寄至微电子所。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三号 中国科学院微电子所 教育处收,联系电话:010-82995669、010-82995774。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状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须填写《微电子研究所招收博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已发送邮件),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院系基层支部进行审查,非应届毕业生或境外学历应届毕业生生由档案所在地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政审表原件须于2025年6月3日前邮寄至微电子所,请与体检报告一并邮寄。
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五、 拟录取
1.所有科目60分为及格,拟录取考生所有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及格分数线(含)以上。拟录取总成绩由综合测试(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录取总成绩 = 综合测试(初试)成绩×20%+复试考核成绩×80%
学术审查成绩作为考生进入后续考核环节的依据,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
2.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招生指标及研究方向整体情况,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复试但未找到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经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所官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上报上级招生主管单位。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 初试或复试不及格者(成绩低于60分);
(2)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者;
(3) 体检不合格者;
(4) 在初试或复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学术不端等行为的考生。
六、公示与争议解决
考生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在我所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我所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995539。国科大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8256714。
考生如对结果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所研招办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七、其他
1.本通知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3. 请考生务必保持本人手机邮箱畅通,随时关注我所发布的相关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进行复试或拟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3号
邮编:100029
电话:010-82995669、010-82995774、010-82995719
邮箱: yzb@ime.ac.cn
联系人:李老师、宋老师、吴老师
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5月22日
研究生教育